假面骑士驰骑 已完结

分类:日韩剧 日本2014

主演:内田理央,稻叶友,上远野太洸,马场富美加,竹内凉真,片冈鹤太郎,松岛庄汰,吉井怜,蕨野友也,Ken..

导演:田崎龙太

昨天刷到37集,不得不说,彻底迷上了,第一个开轿车的假面骑士,第一个人间体是警察的假面骑士!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更感叹,假面骑士真的是成人向的作品,从昭和年间的悲情英雄改造人开始,假面骑士系列就给人一种浓浓的暗黑感,而这部假面骑士,虽然拍摄手法上用了动画片中的一些表现手法,但其中对现实的思考深度,丝毫不输给任何一部现实主义作品,称其为日本警界的《人民的名义》也不过分。

今天我要解析的方面,就是对日本死刑制度的讽刺。

12年前,主角泊进之介的父亲泊英介在一场银行劫案中,为了保护一个小女孩,被匪徒开枪打死……好像是这样来着……

但是12年后,事情却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原来,当年开枪打死泊英介的,并不是匪徒,而是他的同事——仁良光秀。而原因,就是泊英介太过能干,以至于引起了他的强烈嫉妒,于是对泊英介开了枪,随后,机械生命体001清除了在场所有人的记忆,将罪责加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仁良光秀的话,暴露出来人性的弱点。

最终,泊进之介成功的抓获了仁良光秀,但是,父亲的仇真的报了吗?

未必。

让我们看看之前那个匪徒判的是多少年?

区区12年。

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放在我们中国的话,有关的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抢劫金融机构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七)持枪抢劫的……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让我们总结一下那个匪徒当年被认定的罪行:持枪抢劫金融机构,导致一人死亡,并且杀害的是有名的警察,按照中国法律,数罪并罚,无期徒刑已经是最低量刑,更何况如此恶劣的事件,几乎毫无疑问是死刑立即执行。

然而,日本法律的神操作来了,两大严重罪行加在一起,总共量刑竟然只有12年!

这不是个例,而是日本法律的真实写照。曾经震动一时的福田孝行杀人案就是真实的写照。

1999年4月14日下午,福田孝行乔装成水管检查的工人,按门铃进入被害人本村弥生家中,随后将其压制企图性侵,被害人激烈反抗,福田便将其掐死。在被害人死后,随后用胶带捆绑双手,以及封住口鼻,以避免被害人突然苏醒,再将其遗体奸淫。被害人女儿本村夕夏在一旁哭闹不休,甚至爬向已死去的母亲,福田将其重摔至地上数次后,再将其以绑剑道护具用的小绳勒死,随后分别将母女俩的尸体置于棉被收纳柜中,拿取被害人家中财物后逃逸。

由于福田孝行作案时才18岁(日本法律规定20岁成年),按照日本法律制度,他是不会被判死刑的。一审判决中,仅被判处无期徒刑,而且日本和台湾一样,是没有真正的无期徒刑的,如果他在监狱内表现良好,7,8年就可出狱!

这是什么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害者丈夫本村洋曾经试图带着妻子的遗像进入法庭,也被法官以“保护犯人的身心健康”为理由拒绝,在听到判决时,本村洋直接表示:“不如现在就放了他,我好亲自杀了他。”

之后进行的二审中,法院方再次以“犯人曾经表现出悔意”为理由,维持了一审判决。

而这个表现出悔意,仅仅是他在法庭上向受害者的丈夫鞠了个躬。而他在听到判决的时候,向受害者的丈夫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他真的悔改了吗?

并没有。

在监狱里,他给朋友写的信中,曾经这么说道:

“不就是一条公狗在路上看到了一条可爱的母狗,然后就自然而然地骑上去了……这样也有错吗?……也许我出去后会再干一票……这个世界终究是属于恶人的,到时候你们要举行盛大的派对欢迎我呀!”

然而他没有想到,这封信被检方查获了。

三审,案件被推到了裁判所,日本最高法院。

在庭审中,检方将那封信作为物证展示了出来,并表示:这个人所谓的悔悟完全是无稽之谈,并且还有再犯的可能!

福田孝行律师团再次辩解的理由堪称诡异:犯人没想强奸,是不小心扼死,奸尸是觉得这样可以让女性复活,在受害者女儿的脖子上绑的是蝴蝶结……

无耻,无知,丧尽天良!

最终2008年三审判决福田孝行死刑。

离案发已过九年。

并且,日本执行死刑相当繁琐,到目前为止,该犯依旧在押。

《人民日报》曾经有过一句名言:不诛恶魔,难佑天使。

没错,中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可以说,其他主要的国家加起来还不如中国一个国家一年枪毙的人多,但那又怎么样?

这绝对不是残忍,真正的残忍,是拿好人的性命,去成就恶魔的人权!

因此,仁良光秀也不太可能被判处死刑,虽然很残酷,但这就是日本法律无奈的现实。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在其小说《虚无的十字架》(该小说被称之为据白夜行之后,他的又一部刺伤人心之作)中描写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抢劫杀人犯在出狱之后立即又入室抢劫,杀死了一个几岁的小女孩。

“入室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也是加重处罚的标准。

在中国,毫无疑问的死刑。

然而在小说中,一审,二审都是无期徒刑,直到三审才确定死刑。

这不是虚构,而是日本法律的真实写照。

为了保护罪犯的所谓人权,日本法律抛弃了自己的尊严。

教育率高,导致日本整体犯罪率低,但死刑执行率过低,导致一旦发生杀人案就是手法残忍的杀人案,甚至是连环杀人。

如果不能让犯人对法律感到敬畏,刑罚就永远只能是虚无的十字架。

泊进之介身为警察,自然清楚日本法律的尿性。

真相查明了,犯人抓住了,但父亲的仇,可能真的永远报不了了。

其实如果他想复仇,相当简单,以假面骑士的力量,他可以轻易地杀掉仇人,而且不留痕迹。

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是警察,不能践踏法律的尊严。

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悲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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