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郎中 已完结 共6集

分类:欧美剧 英语2017

主演:罗里·金尼尔,汤姆·巴斯登,马修·贝恩顿,莉迪亚·伦纳德,艾德·高根,杰弗里·麦吉弗伦,鲁伯特·艾..

导演:安迪·德爱蒙伊

【摘自个人公众号「流浪的该隐」】

最近在重温一部英国医疗剧《江湖郎中》(The Quacks)。说它是医疗剧似乎太超过了,因为整个剧充满了各种吐槽和反转,无论如何也很难归入严肃故事行列,倒更像是情景喜剧的作风,所以第一次看只单纯觉得有趣,也并没有深究。这次重温带入了一点社会历史语境,这才突然意识到,这个剧还真是了不得呢。

首先是关于剧的名字。乍一看以为quacks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江湖游医,那种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社会中随处可见的沿街兜售万灵药的贩子。但回过头来再看,虽然剧中也出现了这等术士一般的人物,但主要角色还是三位医生:以研究麻醉剂为主要工作的牙医John Sutton;以治疗精神疾病为己任的William Agar,以及伦敦首屈一指的外科医生Robert Lessing。但就是这几个人成了剧里的quacks。这从何说起? 我们不妨先来推算下故事发生的时间。第二集女主人公Caroline,即Robert的妻子,说她刚刚参加了狄更斯长达七个半小时的小说阅读会,会上狄更斯谈到了他的新书《董贝父子》,而这本书的成书时间是在1846-1848年间,根据这一信息,这个故事应该就发生在这几年间。此时离1858年的医疗改革法案(the Medical Act of 1858)以及由此开始的医生行业的正规化还有至少十年时间,想来这就是该剧选择了“quacks”这一说法的主要原因吧。那么1848-1858年间,在英国医学界中这三类医生怎么就落得quacks的标签呢?

(女主眼中的狄更斯)

(我眼中的狄更斯)

在以按身份、地位和个人财富而不是专业能力来判定医生等级的英国医学界,身份最高的是出身显赫且受过牛剑古典教育,有正经文凭还能说一口流利拉丁语的内科医生(physician),至于同样需要苦学多年的外科医生(surgeon),充其量只能算是理发师(barber)的继承人——毕竟他们所从事的截肢、放血等手术,在18世纪末期还是理发师的职业技能之一;而所谓神经科医生,此时也还没有psychiatrist一说,而是统称为alienist,人如其名,如果说他们的救治对象本身就是“alien”,是社会边缘群体和被规训的对象,那这些医生自然也成了医学界的弃儿。事实上,到了1885年,神经病学(psychiatry)才终于有了自己的认证标准和文凭,但因不涉及基础医学知识的学习,其业务范围依然受限,文凭的含金量也相对不高,因此相比其他独立出去的专科,如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甚至是妇科和产科,精神病科仍算不上科学,不但无法成立自己的专科医院,即便是在综合医院里也没什么地位可言;至于牙医行业,在19世纪也基本是非医学人士的领地,1878年通过的牙医法案(the Dentists Act)甚至明确提出牙医行业在职业培养和机构组织方面完全独立于一般的医学行业标准。

如果说仅仅是因为被排除在正统而高贵的医学系统之外就被称作江湖郎中,那还真是委屈了这几位医生。事实上,正是因为他们身处江湖,所以才有更多机会做一些超出医学规范的实验,而医学的进步,恰恰是在不断的发明和试错中诞生的。这一发明的过程,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自然是由伟大的科学工作者推进的,但以当时人的想法,这些大胆的创新恐怕也很难和江湖术士的万灵药区分开。 以剧中的Robert为代表。在国内,外科医生要受到有地位的同行的挤压。医院事务多由内科医生负责,在剧里面的代表人物是Hendrick医生。从他的穿着打扮和说话方式就不难看出其身份和地位,而他对待病人也常常居高临下,比起检查和实验,他们显然更喜欢以病人的描述作为判断的标准。相比之下,外科医生却要挤破脑袋才能在医院获得一席之地,并且要听任内科医生的指挥;通过在公开场合展示手术的过程而积累起的名望,也很可能因为一次失误而消耗殆尽。除此之外,来自欧洲的先进技术时刻都在威胁着他们的地位,甚至就有不少法国的医生亲自跑来英国抢饭碗,所以这些医生一方面日常乳法,一方面又要偷偷学艺,得随时搞点儿新的发明出来才行。而在这一过程中,病人自然成了一切新理论和新方法的试验场,手术死亡率也并没有随着医学的进步而下降,在这些奇奇怪怪的新发明和居高不下的死亡率的衬托下,外科医生被当成江湖郎中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再说John。最初为了确认麻醉剂的功效,他竟拿自己老婆做实验,结果把老婆送上了西天。但即便如此,他仍在一边愧疚一边探索,终于从氯仿换到了乙醚,于是第一集里还有提到因剂量过大而没再醒来的病人,后面几集就没再出现了。当然除了正儿八经的麻醉剂,他也尝试着各种能改变人的精神及意志的致幻剂,从秘鲁的酒到印度的树叶,可谓应有尽有。但他还不限于此,在想念亡妻的日子里他寻求过通灵术的帮助(结果自然是被灵婆所欺),同时还对催眠术颇感兴趣。催眠术(Mesmerism)同样是欧洲的舶来品,最早可以追溯到奥地利医生Mesmer那里,在1840年代的英国极为流行,但这里作为催眠术师登场的竟然是个卖咖喱饭的印度小哥,并且在剧里催眠术很明显被当作骗术来讽刺,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昔日殖民大国的骄傲在里面,但总而言之,探究人的意志如何被操控并不是医学界人士真正感兴趣的话题,对此剧里的三位“江湖郎中”已经明确表了态。只不过John在这方面的兴趣明显多过另外两人,他那各种有关药物的实验,也让他看上去不像个正经的牙医。

最后是William。来自地方乡绅家庭的他本算得上衣食无忧,结果父亲因疯癫常年在私人精神病院疗养,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也使他陷入家庭和职业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本身是公立精神病院的精神科医生,但另一方面他却不敢把自己的父亲放到公立医院中来。究其原因,1840年代的疯人院还尚为野蛮,对待病人如同对待恶犬一般,不拿铁链锁住已是万幸,用棍棒加凉水的方式体罚也只能说是司空见惯。因此当时但凡有点条件的家庭都会首选私人机构,只有穷人才会被迫关进由政府管理的疯人院。而William想做的就是改变这种非人道的管理方式,他提出要和病人进行平等的对话,甚至带他们出去散步等等。但收效如何呢?第二集里他给一个强迫症患者读柯尔律治的诗,结果只把对方整得更加躁狂;第五集里他给一个有被迫害妄想症的人治病,这个人以为自己是法国贵族,因参与了革命而被人追杀,而William想出的办法是把朋友们叫来演一场庭审大戏,以证明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国贵族,但结果自然又被反转。就在这一次次的拯救和一次次的失败中,William不仅在疯人院的管理者眼中,甚至在他的医生朋友们眼中也成了一个奇怪的人。他这些前无古人的实验方法自然也成了群嘲的对象,至此他也算和“江湖郎中”挂上了钩。但事实上自1839年-1843年,John Conolly就已经在Hanwell Asylum开始道德管理(moral management)的新方法了,只不过在当时这还只是小范围的试验,并没有在伦敦得到推广。不过另一方面,按照Elaine Showalter的说法,在维多利亚时期精神疾病大多被视作一种女性疾病(female malady),但在这部剧中,至少在关于精神疾病的治疗方面,编剧并没有针对女性患者,这似乎有意打破了疾病的性别化问题,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但因此以为编剧人为制造了性别的平等倒也不必。实际上,剧中狄更斯的登场有多惊艳(和尴尬),南丁格尔的出现就有多令人心酸。南丁格尔现在自然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作为护理界的鼻祖级人物,她为了改革英国医院病房的环境所付出的努力是凡人难以想象的。最主要的难处在于,她所提倡的公共卫生方案是建立在瘴气学说上的,也就是说,她认为疾病是通过污浊的空气进行传播的,但当时医学界并非都这样想,一派很主流的观点就认为疾病是通过接触传播的。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论对错,但在维多利亚时期四次重大的霍乱危机(1831-32年、1848-49年、1853-54年和1866-67年)期间,环境传染说一度占了上风,南丁格尔这一非专业人士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推进卫生改革的领军人物,这让医学专业出身的人情何以堪?于是在剧中我们看到,以Robert为首的外科医生对南丁格尔的建议和作为始终冷嘲热讽,并最终用计将南丁格尔赶出了医院。或许这才是当时所谓职业女性的生存常态吧。

但南丁格尔是幸运的,因为她有良好的家世,这多少为她的大胆改革减少了阻力,她也才有日后在克里米亚战场上大放光彩的机会;但剧中Robert那默默无名的妻子Caroline可就没那么幸运了。Caroline同样兼具胆识和行动力,同时又对医学感兴趣,可不满足于充当家中天使的她,却连一场关于妇科的讲座都没办法听,原因只是因为,举办讲座的学会只接受男性会员入场。她每每向丈夫提起自己学医的想法,都只会引来后者一阵轻蔑的嘲笑,因为任谁都知道,女性是无法进入医学院学习的。

(南丁格尔如是说)

当然除了这些略显压抑的元素,剧中还有不少有趣的细节值得细品,只不过有时我也怀疑,看个电视剧也这么认真真的没问题么(笑)。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剧选择这一时期为背景来编织故事,本身就已经很成功了:真正的医学规范化和职业化还没有到来,于是各方神圣都能自由地争夺市场,这背后既是治病救人的神圣使命在召唤,又有名垂青史的远大抱负做根基,但最重要的恐怕还是为了填饱肚子、维持生计。但正因为管束不够严格,目的也各不相同,这个时期的医学界才成了各种“江湖郎中”的舞台,这段历史才显得格外精彩。所以这个剧没有第二季也很正常,毕竟到了19世纪后半期,江湖郎中就要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到那时,大概也是能拍出真正的医疗剧了。

不过我也是写到这里才发现英国人厉害的地方:本来是一个充满权力竞争的修罗场,个人的前途和整个行业的命运也正处在命悬一线的时刻,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悲伤和忧愁,但这样略带悲感的内核却以6集短剧的形式轻快地道出,包裹在一个个段子和一大串妙语连珠之中,对想看个热闹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也不用太当真;但真要如我这般闲着没事儿乱分析一通,看似恶搞的每个细节也完全经得起推敲。我想一部电视剧能做成这样,真的很可以了吧。

p.s.有些细节未必记得准确了,如有笔误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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